今年上半年,西藏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西藏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多项措施并举,积极应对“3·14”事件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不利影响,使西藏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西藏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及时开展了“3·14”事件受损商户和受影响行业的救助扶持工作。截至6月底,已向符合失业救助条件的受损商户发放失业救助金529万元,目前已有494家商户恢复生产经营,2324名暂时失业员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西藏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还对在“3·14”事件中无辜受伤的区直以及拉萨市(含县、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进行医疗救助,截至6月底,共计结算支付参保受伤人员医疗保险救助金15.1万元。同时,对旅游行业实行失业救助政策,截至6月底,累计向95家企业发放失业救助金644万元。
为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上半年,西藏深入开展了就业再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上半年西藏新增就业86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68471人次。
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西藏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稽核以及军队复员干部社会保险接续等有关工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了大量工作。据统计,上半年西藏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基本养老保险80666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7259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2091人、失业保险76324人。
此外,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作也取得了有效进展。继续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整了西藏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了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工作,确保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在西藏顺利实施。
新闻来源:
《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