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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虫草资源采集规定细 群众增收保障足

2014-03-12 10:3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3年来,昌都地区不断加大虫草采集管理工作力度,对全地区虫草采集活动依法实施有效管理,有效预防、化解资源纠纷,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了农牧民群众增收,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昌都地区虫草采集人数达45万余人次,虫草产量超过5.1万公斤,群众收入突破31亿元。

  加强领导 采集工作保障有力

  3年来,昌都从地区到各县均组建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虫草采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地区与各县、相关部门、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虫草采集管理目标责任书,把责任目标签订到户,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组织性和安全工作贯穿于群众虫草采集活动的全过程,确保了虫草采集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2008年底,昌都地区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昌都地区冬虫夏草采集和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虫草采集到交易全程实现了依法管理,全地区虫草采集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严格采集证管理 确保有序采集

  为保证虫草采集工作的有序进行,昌都地区各县切实加强了对虫草采集证的管理,明令禁止无证采集和在禁采区采集虫草,做到一人一证、带证上山、凭证采挖,使虫草采集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对倒卖、转让、出租、出借采集证和雇佣他人采集虫草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及早部署 采集工作实现零距离管理

  为构建和谐虫草采集环境,3年来,昌都地区以维护社会局势稳定为重点,全力做好虫草产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各县各有关部门及早排查历史纠纷和潜在矛盾,对可能出现的资源纠纷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账,积极解决老问题,认真调处新矛盾;二是对历史上有越界采集虫草习惯的,提前函告相临的地、县、乡(镇),及早协调处理;三是在各采集点组织成立治安联防队。在200人以上的采集点建立临时警务室,加强治安管理;四是各点进驻工作组,实行面对面管理、零距离服务,全力做好管理、引导、教育、宣传工作;五是组建巡视组,加强督察,着力调查、化解各类不利于稳定的潜在因素;六是加强对虫草采集点临时居民区的综合管理;七是在采集点派驻医疗队,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全力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3年来,昌都地区各级各部门按照“管好人、理好事、保稳定、促增收”的工作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坚决贯彻落实虫草采集管理的各项措施,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草原法》等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采集虫草的意识。3年来,全地区发放藏、汉双语宣传资料8种12万余份,参与群众累计15万余人次。

 

(责编: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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