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9 09:54 来源:新华网 点击:0
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于8月1日和全国同步启动后,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要求,在全区有序推进。近日,记者就“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机遇与挑战等相关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格桑次仁。
记者:我区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是哪些?
格桑次仁:根据财税〔2013〕37号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其中,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记者:“营改增”改革绝大多数的企业是减负的,但仍有个别企业税负会有所增加,该如何应对?
格桑次仁:从总体上来分析,实施“营改增”后,试点企业整体税负有升有降,这是因为每个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各不相同,增值税具有独特的管理链条。这次“营改增”试点前期测算表明,试点后部分交通运输业的税负会有所上升。对这个情况南宫28将认真分析研究后,与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企业税负增加分析原因,分类处理。对确因改革而税负有所增加的行业,财税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扶持等过渡政策。
记者:我区实行“营改增”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格桑次仁:实施“营改增”,一是有利于促进西藏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培养壮大我区的现代服务业。二是有利于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发挥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作用,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三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实行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四是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改变过去营业税具有道道征收、全额重复纳税属性的重大改革,是稳步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让改革的红利更多惠及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
记者: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区“营改增”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格桑次仁:下一步,“营改增”工作重点将放在政策效应分析和征管风险监控,深入开展试点效应评估,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对稳增长、调结构的作用效应和影响,并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达到预期效果。(记者 王菲 刘风华 实习生 次仁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