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9 11:01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关于申报2014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地(市)委,各地区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区中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区党委宣传部共同下发的《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大力扶持西藏题材文艺创作,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我区2014年度文艺创作扶持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地市、各单位认真做好文艺作品的组织推荐和申报把关工作,真正把优秀的文艺作品推荐上来;
2.单位及个人报送的文艺作品必须符合两个《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并需认真填写《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或《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3月25日前报至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区党委宣传部南楼305、306室),联系电话:0891—6331940,0891—6363046;联系人:次旦普赤,张青洪。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
2.《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