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4:0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芒康县采取“一指导三评议”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握“一指导”,注重科学评议。派出考核组深入各乡镇指导村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和评议大会,指导各党支部设计科学合理的测评内容和考核指标,向党员、领导干部、群众代表书面征求意见,对农村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测评和评议。一是确定测评的重点内容。着重了解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找准突出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是否严格党纪党风,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是否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勇于创新,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二是确定量化指标。在考察了解的基础上,对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各层面测评和评议中的各等次情况,计算出综合评价结果。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把党员的综合评价按分值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把党支部的综合评价按分值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同时,考核小组对参评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汇总,结合评价等次,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提出每个评议对象的主要特点、不足及建议等次。乡镇党政班子会议根据各方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定等次,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并将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强化“三评议”,紧扣民主评议。一是“上评下”,县工作组成员、基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基层党支部班子及所有党员的测评。测评总分中,乡镇领导班子对基层党支部班子及所有党员的评价分占25%,考察组评价分占15%。二是“下评上”,即非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对支部领导班子和所有党员的测评,测评总分中,非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评价分值占30%。三是“平级评”,即党支部内所有党员互评及对班子测评,测评总分中,本支部党员之间互评分值占30%。通过开展“三评”,评议范围进一步扩大,党员、干部、群众三个层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得到有效落实。
突出评议结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评议结果的运用上,对“好”的党支部班子和“优秀”党员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较好”的党支部班子和“合格”的党员进行勉励,对“一般”的党支部班子和“基本合格”的党员,实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要求;对部分考核效果不佳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整顿,推进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治理难点村等工作,以实际行动重新赢得群众的信任。截至目前,已有60个党支部300余名党员参加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