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党员干部重心下移、服务前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昌都市委制定并实施《关于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意见》,明确下基层任务、规范制度、改进方法、建立机制,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开展。
“五大任务”确保活动的针对性。一是掌握民情。通过进村入户,采取驻点调研、走访慰问、座谈交流等形式,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基层需求,为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宣讲教育。采取政策宣讲、形势报告、上党课、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类政策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反对分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新旧西藏对比教育、感党恩教育,不断坚定广大农牧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三是促进稳定。机关干部积极协助乡镇、村居进一步强化维稳工作措施,抓好维稳工作落实,筑牢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努力在基层形成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服务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昌都市“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工作督导。对基层党建、经济发展、维护稳定、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指导帮助,做到“指导不指挥、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
“四项制度”确保活动的规范性。一是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按照“一蹲点、一吃住、一体会”的“三个一”要求,规定地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天,其中驻村工作累计不少于30天,到村(居)委会或群众家中蹲点调研不得少于12天,参加集体劳动累计不少于10天,撰写不低于2000字的书面体会感受1篇。
县级干部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天,其中驻村工作累计不少于30天,参加集体劳动不少于15天,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文章1篇。地直部门、县直部门科级干部(含正、副科级干部)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累计不少于40天,其中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参加集体劳动不少于5天,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文章1篇;科级以下干部每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不少于40天,撰写下基层情况报告至少2篇以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下村时间不少于90天,其中驻村工作不少于40天,参加集体劳动不少于15天;其他乡镇干部每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不少于120天(深入偏远村的时间至少60天以上)。二是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地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公开接访,县处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4天时间公开接访,乡镇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三是领导包案责任制度。按照“逐级包案、归口办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并按照“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整合资源,带案下访,深入基层一线亲自调研,制定有效方案亲自处理,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办理落实、确保案件处理及时、高效。结案后要及时回访,防止问题反弹。四是领导干部挂钩服务项目制度。确保地、县、乡所有较大项目都有领导干部挂钩服务,把重大项目作为锻炼干部、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全市较大项目要求有1名地(市)级领导挂钩联系服务;县、乡较大项目要求有1名县级领导干部或地直单位主要领导挂钩联系服务;每月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不少于1次,全年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不少于1个。
“五种工作法”确保活动的深入性。一是直接工作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干部要直接上门解决问题,主动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疾苦,主动化解各类矛盾。与群众建立长期的联系,向群众公开电话号码,及时处理群众的电话诉求,做到有电必接、有求必应。二是一线工作法。实行无会月、无会日制度,精文简会少应酬,保证干部有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一线,推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让大多数干部腾出足够的时间深入农村牧区,切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群众主体工作法。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健全重大决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加强对群众的引导、发动和组织工作,凝聚群众力量办好群众事,合力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四是情感工作法。注重感情联系、思想联系、生产联系、生活联系。坚持真情投入、真情融入,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行动上融入群众。五是民情日记工作法。建立《民情日记》和工作台账,详实记录深入基层工作的情况,形成工作日志,对下基层工作进行认真的反思与总结,按要求报送下基层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的材料。
“三项机制”确保活动的实效性。一是强化责任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每名干部都是责任主体。市委成立干部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二是完善督查机制。建立专项督办制度,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对干部的民情日记、工作台账以及做好事办实事的成效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滞后的下发督查通知,连续两次督查未进行整改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三是健全考评机制。将干部下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与评先选优、干部选拨任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