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3日,卡若区环保局在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卡若镇瓦约村生猪扩繁养殖基地自去年12月起,一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排污管线仍未完善,两处排污管道未接通,未做任何防渗措施,未安装规范化污水处理设备;卡若镇多然村萨夏采挖点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高争水泥厂附近开采砂石,对周边山体破坏较大。
针对上述突出环境问题,卡若区环保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瓦约村生猪扩繁养殖基地罚款20000元,上交卡若区财政局,责令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多然村萨夏采挖点于3月23日停产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