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11:36 来源:洛隆县网信办 点击:0
“110”报警服务台作为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和桥梁,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竭诚服务的工作热情,认真接待好群众的每一起警情。1月10日,洛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110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积极配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合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通过设立交通安全咨询服务点、摆放文明交通宣传展板、宣传阵地播出安全提示音、开展宣传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以 “110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为群众散发宣传资料,摆放文明交通宣传展板。群众在观看展板的同时还向民警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宣传民警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形成了警民互动的良好氛围。宣传民警对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呼吁广大群众在春运期间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三超一疲劳”车辆,拒绝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广大群众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安全意识。同时,民警还走上街头,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还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机动车辆入户办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疑难问题,还就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危害和如何提高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等方面作了宣讲,使广大群众对因轻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有了直观而且深刻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活动期间,民警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文明交通宣传展板1块,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25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86余人。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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