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6 13:54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本报芒康电(王晨 吴蕾)截至2016年12月,芒康县国家税务局共组织税收收入9104万元,超出全年计划收入4万元,占芒康县经济总收入的59.81%。
在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及营改增政策调整的影响下,芒康县国家税务局能够顺利完成2016年度税收计划指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税源情况全面掌握。县国家税务局多次与辖区内企业开展税收座谈会,全面了解企业自身情况,并实地考察企业经营状况,探讨发展前景,做好企业服务助力“加法”,最大限度释放税收政策红利,为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享受营改增红利把脉。
税法宣传落到实处。县国家税务局多次走访辖区企业,进行税法宣传活动,累计入户900余家,入户率达到95%以上,印制发放税法宣传资料2500余份。工作人员先后下乡入户进行税法普及宣传工作19余次,并深入苏洼龙(昌波)电站、巴塘(拉洼)电站施工地进行税收政策的讲解和宣传。县国家税务局还在办税大厅,设立咨询台,该局领导轮流值岗,针对企业咨询热点、减负痛点,纳税人办税难点、堵点进行有效解答。
部门联合资源共享。自“两证合一”以来,芒康县国家税务局与工商局加强合作,便民办证,并积极参与芒康县招商引资、企业洽谈会,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与县经济合作局加强合作。与四川巴塘县国税局、地税局,云南省德钦县国税局、地税局签订税收合作协议书,共享税源,五局三县,联合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