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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2018-08-08 11:0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记者何瑞报道  3日上午,2018年昌都市上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召开。全市48座和谐模范寺庙、4322名爱国守法先进僧尼、48个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48名优秀驻寺干部受到表彰。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开创昌都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新局面。
    市委常务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佘兴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尼玛多吉主持会议。
    市领导赵建国、邓文昌、杨建平、泽仁罗布出席。
    副市长旺堆宣读了《中共昌都市委、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上半年昌都市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决定》和《中共昌都市委、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上半年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优秀驻寺干部的决定》。
    会上,佘兴宇等领导为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寺庙管委会和优秀驻寺干部代表颁奖;和谐模范寺庙、先进寺庙管委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18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驻寺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系列部署要求,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步调一致、方法上灵活多样、措施上扎实有效,保持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广大寺庙僧尼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推动了昌都市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为推动昌都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良好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昌都寺庙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干部驻寺成效持续显现,僧尼爱国意识持续增强的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是新时代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和寺庙僧尼爱国爱教的根本标准、行为准则和努力方向。广大宗教界人士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的“四条标准”,积极争当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当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先进僧尼。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树好工作导向、强化督导检查、营造舆论氛围,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把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引向深入。
    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昌都设主会场,各县(区)、乡(镇)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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