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洛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洛隆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洛隆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从事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昌都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洛隆籍计算机、文秘、财会、藏汉翻译专业生源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6日至2002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和正确率符合要求;
(七)愿意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2个月试用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它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2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洛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考生需同时填报《西藏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西藏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资格初审于2020年6月9日前完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6月11日在洛隆县电视台、怒江新潮微洛隆公众号、洛隆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洛隆县人民检察院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至11:30 ,此次笔试考点设在洛隆,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写作技能和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笔试成绩于2020年6月26日在洛隆县电视台、怒江新潮微洛隆微信公众号、洛隆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公布。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30至13:00 ,地点设在洛隆县人民检察院,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补录名单由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由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在洛隆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疑议的,由洛隆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洛隆县人民检察院在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附件:1.西藏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