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都市相关部门接农民工投诉称,昌都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经查,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8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16.694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昌都市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取证后,对该公司负责人采取了拘留措施。
温馨提示
农民工工资是红线,付出劳动应当得到应有的报酬。恶意欠薪行为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各用人单位应当守法守信,依法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切忌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