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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更蓝 山更青 水更绿——昌都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地质环保工作

2018-07-16 15:3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做好土地矿产规划编制和管理,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地质环境保护,有效推进了全市国土资源领域环境保护工作。

 
做好规划编制调整完善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成立了国土资源领域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规划先行,切实发挥用地预审的前置把关作用,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生态的职责。
    该局编制完成了我市“国土资源 ‘十三五’发展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十三五’地质勘查规划”,科学编制完成了市、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并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了我市方案,组织开展了卡若、察雅、洛隆、类乌齐、江达共5区县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审查工作,剩余6个县的矿规正在开展报审工作。
 
切实开展地质环保工作
 
    据了解,我市现有各类探、采矿权179宗,其中,探矿权165宗,均为部、厅级发证;采矿权14宗,含部、厅级发证12宗,本级发证2宗。我市开展工作的探矿权仅17宗、采矿权2宗,探矿权以区域地质调查等地表类工作为主。市国土局以着力构建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及时督促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相应工作。
    中国资源储量最大的单铜矿体——西藏玉龙铜业公司电铜一期工程采矿规模为66万吨/年。近年来,该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噪声、大气环境、水环境等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做了大量的生态恢复工作。截至目前,总恢复面积为41.6万㎡,投入2358万元。  
    西藏熙坤矿业公司所属的西藏芒康县巴达铜金矿是藏东地区发现的首例特大型金矿,在探矿、找矿期间修建的大量施工道路,影响了矿山植被生态环境。公司于5月编制了投资180万元的植被恢复治理方案,自6月启动工作以来,完成投资约165万元,植被恢复治理面积30亩,所有临时施工便道已实现了植被覆盖。
    我市投资11447万元,对城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的11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完成了7个野外监测点的仪器安装、调试,建成了卡若、察雅地质灾害监测站和我市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平台。
    同时,我市针对全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定了1389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落实了每人每年3000元的补助资金。
 
强化砂石土矿产资源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砂石、粘土、石材等普通建筑材料需求量逐年增加,出现了众多以民办、村办、集体为主的采砂厂。我市非金属砂石土开采呈现“散、乱、小”的现状,存在加工粗放,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和破坏。
    为从根本上规范我市砂石土采挖管理,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了《昌都市砂石土非金属矿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规范昌都市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23个单位的意见, 明确将林业部门出具的自然保护区的核查证明作为划定矿区范围的要件之一。
    市国土资源局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矿山企业,逐一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探、采活动,12宗矿权已全部停止相关工作。在编制《昌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过程中,已经将涉及自然保护区的21宗拟设矿权剔除。
    据了解,我市已核查并关闭涉及保护区砂石矿点6处,其中涉及类乌齐县长毛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涉及类乌齐县紫曲河国家湿地保护区4处。按照自治区“绿盾2018”工作要求,经今年5月排查,昌都市马鹿、紫曲河国家级湿地和芒康滇金丝猴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均没有国土资源部门主管的工程开发建设项目。
    我市强化强化砂石土矿产资源管理,在自治区完成三个“率先”。率先聘任18位专家组建了市级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率先开展对已发现的20个矿种、砂石料矿产资源基准价评估制定工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率先开展矿业权挂牌出让工作,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国土资源领域环保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邵晶表示,为继续做好市国土资源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将以环保督查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借势借力推动国土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昌都市砂石土非金属矿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规范昌都砂石土采挖管理,通过调整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调动县、乡、村的积极性和主管能动性,遏制砂石料无证开采、乱采滥挖;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金属类矿产矿业权开展实地调查,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矿业权的有序退出工作,继续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一支笔”审批制度;全面推进矿权整合,“三率”指标设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不予通过;拟定《昌都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符合条件的采矿企业编制规划,组织专家审查,做好现场核查、评估验收和监督管理落实工作;强化地质环境管理,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据悉,市国土资源局于今年4月份委托西藏地勘局地质二队对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和重要城镇周边、重要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采场进行全面调查,预计8月20日前完成初步汇编。该局于6月份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3.5亿元,以全面推进我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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